各位同学:
根据校办《中国人民大学学生缴纳学费、宿费管理办法》(2004—2005学年校办字73号)精神,现就将有关交纳学杂费用、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通知如下:
1、请各位同学在2007年8月20日前,将2007-2008学年应缴纳的学宿费用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银行卡或存折中,学校将通过银行划转的方式进行扣款。缴费成功的同学,请在开学报到时,直接进行电子注册,并到所在院系领取缴费收据。注意:采用银行划转收费的方式,每年只采用一次,划转未成功的同学,请采用下面方式缴费。
2、未采用银行划转方式缴费的同学,请在2007年8月30、31日到财务处现场缴纳费用。在财务处缴纳费用时,可以使用银行卡或现金两种缴费方式,但是不得混合使用两种缴费方式。注意:在现场缴纳费用的同学,请在现场缴费成功的第二天进行电子注册。
3、缴费确实存在困难的同学,请在开学报到时,到所在院系申请缓交费用。经学校学生处资助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同学,请在缓交期限内缴纳费用。超出缓交期限尚未缴纳费用的学生,将被视同无故欠费。
4、无故不缴纳费用的同学,将不允许进行电子注册。在现场缴费时间外缴清费用的同学,请在缴清费用的第二周进行电子注册。
5、现场缴费地点及时间:科研楼B座一层财务处
2007年8月30、31日 8:00-17:00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
200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