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的大量事实证明,传统金融学中所教导的间接金融优于直接金融观点已经过时。直接金融正以其不可阻挡的势头在全球范围向前推进。直接金融之所以有如此强的生命力,主要应归功于它比间接金融具有更大的降低风险的能力以及存在于直接金融内核的信息披露机制。直接金融将集中于商业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分散并化解到社会各界所有投资者身上,从而使资金流动过程中的平均风险下降到更低点。信息披露的存在以及不断完善,使直接金融的功效从少数发达国家延伸到全球,并使储蓄者与投资者的连结完全突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限制。
投资银行是直接金融的重要载体。投资银行作为一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必须具有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强的竞争力才能在庞大的金融体系中立足并不断壮大。投资银行生于乱世,但政府的监管理念恰好为这种形式的金融机构提供了历史机会。美国著名的格拉斯/斯蒂哥尔法案的生与灭实际上就是投资银行业生与长的同步曲。“脱媒”现象更令投资银行如虎添翼。当然,在残酷的内部竞争环境中发展起来的投资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主要仰赖于对人力资源的高度重视和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而与商业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外部竞争。在资本实力方面的先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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