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朋友从美国寄来一本书,是Arland Thornton写的一本关于家庭史的著作。手头的工作太紧,看原文书的速度又偏慢,所以跳着翻了一下,就放在一边了。最近因为考虑有关社会保障的问题,觉得在整个制度设计方面,学界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对家庭演变的影响似乎谈得很少,于是决心好好读读这本书。结果,拿起来,就放不下了。
Thorton回顾了几个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形成的一种思维模式,也就是所谓的家庭“大转型(Great Transition)”思想。古典时代的那批学者(包括亚当·斯密、约翰·洛克、马尔萨斯等经济学界耳熟能详的名字)认为,历史上存在一种由大家庭向小家庭的转变,而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引起的,如市场经济引发人口流动加剧、社会机构(如学校)分担了家庭的责任等。但Thornton指出,这套理论背后的逻辑很不合理。亚当·斯密等人是怎么推出他们的结论的呢?首先,他们看到当时的英国和西欧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家庭结构很不一样,英国主要是小家庭(已婚子女离开父母单独生活),而像中国这样的国家主要是大家庭(多代同堂)。其次,英国是个发达国家,而中国是个不发达国家。因此他们界定,小家庭是发达国家的特征,大家庭是不发达国家的特征。进一步,英国历史上也曾经是个不发达国家。所以最终结论是,不发达国家过渡到发达国家,必须要经历家庭结构的“大转型”。这套逻辑看起来是很合理的,但有个前提,那就是所有国家的发展走的都是同一条道路,而事实上,并非如此。Thornton引用了近年来发表的诸多文献指出,包括英国在内的西欧国家实际上在家庭结构上是相当特殊的,至少在13世纪之前,英国已经是个小家庭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了,因此英国后来的经济发展实际上根本没有对该国的家庭结构产生任何大的影响。那么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过渡对于西欧以外国家是不是具有政策指导意义,就值得怀疑了。
这一观点从另一个方面加剧了我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也就是中国该不该建立一种由政府主导的强有力的社会保障体系,或是向这个方向发展。政府保障的一个作用,就是把家庭成员之间隐性的互相保障契约转化成为家庭成员分别和政府签订的社会保险合同,这两种保障方式之间是有此消彼长的关系的。从长期看,这必定对整个国家的文化传统产生很深远的影响。在西欧国家,这种影响还不算很剧烈,因为家庭规模已经很小了,但我们仍能看到,现在的家庭似乎比二战之前(也就是实践福利国家之前)更小了(单亲家庭似乎越来越多,家庭规模越来越小)。而对中国来说,我们的传统文化一向十分强调家族成员间的责任,一种鼓励小家庭的政策会产生什么样的文化冲击,这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这方面的后果当然不好用成本收益来衡量,但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却不小。譬如说今年两会期间一位政协代表所作的调研的结论就十分令人心惊,在被调查的一万多名农村老人中,认为子女不孝的占到了70%。中国的家庭,或许已经到了必须被拯救的程度。而社会保障在制度设计时,如何才能体现这种精神呢?
抛开学术问题不谈,Thornton的书本身令我十分感动。这本书击碎了我头脑中的一些固有的思维模式,使我在阅读过程中犹如穿行在思维的急流险滩中,奋力挣扎却又身不由己。我的大脑不断在提出一些反击的可能,而Thorton的分析一次又一次封堵住了那些似是而非的漏洞,最终令我心悦诚服。我想朋友之所以要寄这样一本书给我,是因为上次我对她提起过自己构思的转型理论,而这本书正是在提醒我,“小心啊,转型理论中可能隐藏的陷阱”。我把自己的一点感想写在这里,希望她来博客逛逛的时候能够看到,这比干巴巴的“Thank you”更能表达我的谢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