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二岁的时候,准备了一个小本子,专门记录名言警句。那些记下来的文字,大都已经忘记。唯独有一首诗,却能一直记得。那是台湾女作家张秀亚翻译的Walter Savage Landor的“Dying Speech of an Old Philosopher”中的一段:
“我不和人争,因为没人值得我去和他争;
我爱艺术,
其次,我爱自然”
之所以能够记住它,起先是因为这首诗的前半部,口气决绝,有一种冷冰冰的金属感,用现在的话说,非常之酷,很合十几岁的人的口味。后来则是因为这首诗的后半部,将艺术置于自然之前,与我所受的唯物主义教育颇为抵触,因而激发自己去阅读一些有唯心主义色彩的书籍,从中受益匪浅。
最近看到了这首诗的另一个译本,译者是杨绛,这段话被译作: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后半部分刚好和张秀亚所翻译的意思相反。困惑之余,干脆把原文找出来看了看:
I strove with none, for none was worth my strife:
Nature I loved, and, next to Nature, Art:
I warm'd both hands before the fire of Life;
It sinks; and I am ready to depart.
显然,杨绛是正确的,而张秀亚则是搞反了“next to”的含义。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一直对一首错误翻译了的诗念念不忘,这真是够讽刺的。但心底深处,我仍然认为这个错误“错得”很有几分道理。
记得当年在人大艺术团的时候,教声乐的老师有一次问到,世界上什么声音最美。我们按着自己的喜好,有人说是钢琴,有人说是小提琴。而这位老师则说,最美的声音是人声,因为那是最直接的可被我们所理解的声音。所以才会用“如泣如诉”来形容器乐演奏的极致。那个晚上,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我认为自己真正懂得了为什么“艺术”会排在“自然”之前的原因。这个世界上,不论“上帝”或是“规律”或是其他超越人类之上的事物是否存在,我们的欢乐、悲伤、落寞、茫然等等情感,只有我们自己才能真正理解。艺术不考量对错,也无须赋予一致的意义,它是关乎心灵的,是我们人类自己的创造物,当然也应当被我们自己所最为珍爱。
张秀亚的翻译或许是错误的,但误打误撞的,帮助我确立了一种“不错”的审美观。在这个意义上,我仍然要感谢她。
(注:到美国以来,今天是第一次到San Francisco游玩,在现代艺术博物馆里盘桓了大半天,心满意足之余,不禁想起关于“艺术”的一些老话题,因有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