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档,来自:许飞琼的博客
航天工业、航天风险与航天保险
发布时间:2005年12月26日 20:12
航天工业是指研制、安装和发射包括卫星、运载火箭、航天飞机等各种航天产品在内的新兴、高级、科技产业,它是随着现代航天技术的迅速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个日益重要的高科技产业。卫星发射、航天飞机和外星探测器的宇宙飞行,将人类认识世界的范围由地球扩展到太空。航天工业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通讯便利、信息传播、气象监测、地质勘探以及许多方面的科技发展,奠定了该科技产业的崇高地位。不仅发达国家将航天工业摆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中国等也将发展自己的航天工业摆到了战略高度来考虑。因此,可以预见,航天工业是一项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科技产业。
然而,航天工业又是耗资巨大、风险极高的科技活动,如果发射成功,将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一旦发射失败或出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往往数以亿元计。据有关国际组织统计,作为航天工业主要项目的卫星发射业务的失败率一般为5%,有的年度高达10%左右。如1998年8月至1999年5月,航天大国美国就有6次卫星发射失败,仅发射损失就达35亿美元,其中还有一颗价值高达10亿美元的卫星。航天工业的主要风险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爆炸。即航天产品在航天活动中发生爆炸事故并导致严重损失的风险。爆炸事故是发射阶段的主要风险,也是整个航天保险中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风险之一。例如,1986年发生在美国的“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爆炸事件,即使价值20多亿美元的航天飞机毁于瞬间,机上人员全部殉难,整个航天事业受到沉重打击。
航天保险是以航天产品的生产与应用为保险内容,以航天活动中的各种意外事故风险为保险责任,并根据航天产品的研制、安装、发射、运行等分阶段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金额巨大、保险危险集中的科技工程保险业务。航天保险是随着航天工业的发展需要而产生并发展起来的。1965年,美国“国际通讯卫星ⅠA”号向英国劳合社投保350万美元的卫星发射保险,迈开了航天工程保险的第一步,从此,航天工业便与保险建立了密不可分的关系。到20世纪70年代,航天保险已经是国际保险市场上的一项独立、高级的保险业务,并逐步成为人造卫星、运载火箭等航天产品购买者为确保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条件。国际上普遍形成的航天活动必须以航天保险为条件的惯例,表明了是航天工业的发展和商业化创造了航天保险市场,但如果没有航天保险,亦不会有人在商品市场上购买航天产品。 在中国,1987年初,中国航天保险随着本国的航天产品(长征三号火箭)进入国际市场而步入国际航天保险市场,为“长征三号火箭”的使用者提供一揽子保险,并于1990年4月首次承保了用“长征三号火箭”发射的“亚洲一号”通讯卫星。从1990年到1999年十年间,中国承保人共承保了27颗由长征系列火箭发射的国内外卫星,承保范围覆盖了从火箭和卫星的运输、发射直到商业运营的全过程,为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风险保障。如
总之,航天工业风险的客观存在,决定了航天保险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风险保障工具。航天保险将有力地促进航天科技产业的发展。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财金学院网络工作室制作维护 联系电话:010-6251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