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新闻联播还有(“领导植树”是一则)这样一则消息:根据规划,到2010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要从2005年的0.70下降到0.45;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要由2005年的3.85下降到2.80;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要由2005年的7.60下降到4.54;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要由2005年的2.81下降到2.11。评论人员说,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为了有效监督、约束和全面评价各地区、各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就宣布要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这四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正式确立为十一五期间考核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政绩的重要指标,并开始分解和落实到省、市、县、乡政府和企业。
可能是与灾害打交道比较多,这些与灾害有关的新闻或指标我比较敏感。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政府部门为了减轻或杜绝灾害事故发生而通过制定这样的政绩指标来达到目的,显得非常荒谬。
一是,事故死亡率指标应该属于对事故相关人员追究其事后责任大小的指标,怎么反而成了衡量官员政绩大小的指标呢?是不是,去年死亡1000人,今年死亡900人,死亡率降低了10%,降低幅度大于GDP的增长速度,官员应该受到表扬,受到嘉奖?那么,死去的900人能瞑目吗?一个地区、一个工厂的零死亡率是该地区、该工厂责任人应该保证完成的指标,没有达到这一指标,就是相关领导或干部的失职,监督管理部门应该按照死亡率的大小归咎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大小。现在,事故死亡率指标倒成了歌功颂德的指标,真是不知道设计这些指标的人是在为谁的利益着想?
二是,2005年GDP指标是18万多亿元,事故死亡人数是12.7万,事故死亡率为0.70,如果按照“十一”五规划的年增长速度,2010年的GDP大约是26万亿左右,若按照事故死亡率0.45计算,死亡人数仍将高达11.7万多;如果GDP增长速度还提高一些,即为8%的年增长速度,那么按照事故死亡率0.45计算,2010年的死亡人数则还要超过现在,即达到13万人之多。五年之后死亡人数不减少反而是持平甚至增加,如果说这是政绩,那就不仅仅是贻笑大方的问题了,而简直是荒谬透顶!值得指出的是,为了要达到这么个指标,又将有多少干部官员隐瞒已发生的事故及事故死亡人数?干部官员有了这个政绩,又将导致多少死者要变成孤魂野鬼?
念指标之意义,独沧然而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