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保险”的现象在我国由来已久,笔者观察与研究中国保险市场亦有多年,耳闻目睹的便是部分保险公司与权力部门或相关单位在推销某些保险业务方面具有惊人的利益一致性。近几年一些保险公司因强买保险而成为被投诉的热点,我认为它一方面表明了我国保险消费者的日益成熟,另一方面亦表明市场经济及其运行规则已经开始发挥作用,而强买保险确实属于违背保险经营规则的非市场行为。因为从各国保险业的发展实践和我国保险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出发,除极少数关系到公众利益的险种需要由法律规定实行强制保险外,其他各种保险业务的成交,均须遵循保险客户与保险公司“双向选择、等价交换、自愿成交”的原则,这是不容置疑的。
在我国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的各种保险业务中,只有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个别险种因关系到公众利益安全而按国际惯例采取强制保险的做法。然而,在保险市场上,却可以看到许多非法规规范的强买保险现象。如在机动车辆保险中,国家强制的只是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一些地方实际上将其扩展到机动车辆自身的损失保险;在航空保险中,旅客的保险应遵循自愿成交的原则,一些地方同样出现与机票强行搭售的现象;中小学生人身意外保险完全是一种自愿保险业务,在许多地方却变成了强迫保险;住房抵押贷款保险更是变成客户贷款购房的强制性前提条件,不仅如此,还在保险金额、保险价格与保险期限等方面让保险客户付出不必要的代价。我们还可以找出另外一些强买保险的实例,如保险客户购买财产盗窃保险时必须以投保一般财产保险为前提,购买医疗保险必须以投保寿险为前提,等等。
如果稍加分析,便会发现:强买保险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即保险方与其代理方均能够从中获得高额的利益回报,其中保险公司可以用较少的展业成本来获取较高的保险利润,代理方则在正常工作情形下还可以从中获取优厚的保险代理佣金。因此,保险公司与相关单位的相互勾结,便构成了强买保险现象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条件,因为市场经济改革使保险公司自身很难强买保险,它只有与权力部门或相关单位结合在一起,才可能实现强买保险的目标。如对车辆损失保险的强买行为只有通过负责公路交通管理的执法部门才能实施,对中小学生保险的强买行为只有通过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各中小学校才能实施,对航空旅客意外保险的强买行为只有通过民航部门或其代售点才能实施,等等。其次,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观念仍大有市场,保险市场上长期独家垄断更加强化了这种色彩,如在10多年前,某一大保险公司就经常与国家职能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文件,甚至组织评选全国优秀保险县等等,其行政色彩之浓厚完全可以与国家机关相提并论,近10年的改革虽然形成了多家竞争的市场格局,保险公司也恢复了作为企业的本色,但观念上的转变仍未完成,从而在开展某些业务时总是努力寻求权力单位的合作而较少考虑保险客户的自主选择权益,一些保险机构仍然不能将保险客户视为平等的交易方,“保险好卖、理赔太难”投诉的不断增长更表明保险消费者至今仍处于弱势地位。再次,保险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即对强买保险行为疏于禁止或制止不力,实际上放纵了这种非市场行为。此外,国民的现代保险意识仍有待强化,消费者不知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便成了强买保险的依据;而一些大众传媒的片面宣传亦误导了保险消费者。例如,在财产保险中,经常可以看到对一些保险客户投保后获得赔偿的宣传,通常只有索赔者付出保费与获得赔款的简单数据比较,而忽略了保险客户付出保险费就是购买相当的保险保障的等价交换行为,忽略了保险公司在赔偿部分客户的同时却对绝大多数保险客户并没有或不需要赔偿,以至给人们造成的错觉便是获赔保险客户占了保险公司的便宜;在寿险领域,对保险的投资功能过分渲染,亦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保险交易作为一种非常普通的市场行为的认识偏差。因此,强买保险现象的存在,保险方、代理方、监管方和舆论界均有重要责任,其中保险方无疑应当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强买保险现象的不乏罕见,不仅直接损害着保险消费者的自主权益,使保险市场的交易丧失了公平性,而且扭曲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保险市场的竞争环境,从而是必须加以禁止的非市场行为。要真正杜绝强买保险的现象,强化保险市场监管和保险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是至关重要的,但关键还在于保险公司转换观念,真正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公平、自主交易的原则来开展保险业务。
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经历告诉我们,如果保险公司的营销活动只是单纯从自身利益出发,依靠权力因素介入发展业务,便必然在保险市场竞争中落败,因为这种单向思维必然导致保险公司过多考虑自身利益和借助权力因素,进而必然损害保险客户的利益或忽略保险客户的利益,最终效果将因保险营销中利益的失衡、市场竞争对手——其他保险公司的反面示范和保险消费者自身的觉悟而适得其反。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营销活动,最终目标显然应当是实现保险公司与保险客户的双赢。每一个理性的保险公司管理者、经营者都应当确信,在一个经营主体多元化的保险市场上,只有保险人自己获赢而保险客户不能从保险中获赢的市场现象是不会持久的。现阶段因强买保险及部分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惜赔少赔导致的投诉高涨,表明保险界已经存在或面临着信誉危机;同时,还必须注意到,我国加入WTO以后,大批外资公司已进入中国市场并与中资公司开展平等竞争,中资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局面日趋严峻。因此,遵循保险市场上“公平、自主”的交易原则,将信誉放置业务发展的首位,对于各个保险公司均具有同等重要的影响。
总之,强买保险是违背保险市场规则的非市场行为,应当坚决禁止。